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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秘专业介绍

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律服务行业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全面发展,掌握较为系统的法律基础理论,了解我国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相关制度等知识,具备较强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能从事文律文秘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二、专业就业方向 

   本专业毕业生可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应用领域从事法律助理、文秘等工作。

三、培养规格

(一)公共素质要求

    1、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积极投身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具有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而奋斗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思想道德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遵纪守法,作风严谨,热爱劳动,勤奋向上,志存高远。

    3、文化素质:具有一定的文化艺术修养和社会科学知识以及一定的外语水平与计算机应用能力及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身心素质:身心健康,精神充沛,积极向上,意志坚强。

    5、职业素质:具有符合职业要求的仪表、仪态,具有较强的社会应用能力,认真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高度的工作责任心,正确的竞争意识,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组织管理协调能力,积极进取,钻研业务,具有创新意识。

(二)专业理论知识与职业能力要求

    1、应掌握的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①系统掌握法律及现代文秘的理论基础知识;

    ②熟悉合同法、公司法、秘书实务等深层次的专业理论知识;

    ③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信息处理的理论知识;

    ④有较宽的知识面、较好的掌握该专业理论知识。

    2、应具备的科技创新与职业技能能力要求

    ①具有从事法律文秘工作的实践动手能力;

    ②具有诉讼代理、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等技能;

    ③具备一较强处理法律和文秘事务的技能;

    ④具有调查研究、沟通交流和组织协作的能力;

    ⑤能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设备,能够较好操作法律文秘实务。

(三)取得职业技能和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要求

   1.计算机一级或二级证书;2.英语B级证书;3.文秘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至少1个;4.其他技能或职业等级证书1个。


四、主要课程

    宪法学、秘书学、法理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学、民事诉讼法、秘书实务、法律文书、公共关系原理与实务、公文写作与处理、案例分析与技巧、办公自动化、知识产权法、速记训练、商务谈判、公关礼仪。


五、修学年限:三年

六、毕业学分:123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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