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职大校字[2023]71号《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修订)》和南职大校资助字[2023]5号《南昌职业大学关于推荐评审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教育学院严格遵照工作程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班级评议小组评选和监督,上报至以邱仁根、宁江为组长,祁宏大、张月丽、房婷、汪琴、肖张伟为成员的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核和评选,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充分讨论后决定,拟推荐胡佳怡等30名同学(见附件)作为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上报。
若对以上推荐人员有异议,可在工作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教育学院团学办(学院216办公室)或学院党委书记(学院320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10月24日--10月30日
监督电话:
宁 江 : 15797882858
邱仁根 : 13607991265
肖张伟 : 18720900668
中共南昌职业大学教育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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