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南职大资助字〔2025〕10号)、《教育部与民政部等三部门共享数据名词解释》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36号)文件要求,教育学院严格遵照认定工作程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班级认定工作小组民主评议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至学院认定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核和认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充分讨论后决定,拟认定98名新生(见附件一)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特别困难学生34人、困难学生7人、一般困难学生58人,现将拟认定名单公示5天。
若对以上拟定人员及贫困等级有异议,可在工作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教育学院评审小组(一教410、412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
10月29日--11月4日
监督电话:
史雪飞(18720900810)、李健(18720900572)
附件1:2025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拟认定名单公示 (1).xlsx
中共南昌职业大学教育学院委员会
南昌职业大学教育学院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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