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和教育公平,督促学生勤学守纪,保障学生切身利益,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全院学生中严肃校规校纪、加强作风建设。
具体为:严格执行落实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纪行为人,首次违纪给予管理规定的最低档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从重处分),第二次违纪给予比第一次违纪高二档处分,第三次违纪给予比第二次违纪高二档处分。
如:按照《南昌职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相关条款,严格执行学业预警、降级、退学等规定,做到及时预警、应降尽降、应退尽退。
再如:按照《南昌职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以及《南昌职业大学宿舍管理规定》第八条,对在宿舍使用各种大功率电器和炊具的行为人,首次违纪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违纪给予记过处分,第三次违纪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请同学们抱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认真阅读学生手册相关规定,遵纪守法,认真学习,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昂扬的斗志努力进取,成长成才。
教育学院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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