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职大校字[2023]70号《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修订)》、南职大资助字[2024]3号《南昌职业大学关于推荐评审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南职大校字[2024]45号《南昌职业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修订)》和南职大校资助字[2024]4号《南昌职业大学关于推荐评审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教育学院严格遵照评选工作程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班级评审工作小组民主评议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至以邱仁根、史雪飞为组长,祁宏大、张月丽、房婷、傅蓉、肖张伟为成员的学院评审小组进行资格审核和评选,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充分讨论后决定,拟推荐以下同学作为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候选人员增补名单上报:
国奖/国励 | 专业班级 | 姓名 | 综测年/班级排名 | 专/本科 |
国家奖学金 | 学前教育B2301班 | 彭悦 | 2/162 | 本科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学前教育B2202班 | 贾秀婷 | 8/56 | 本科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学前教育B2301班 | 魏琪 | 8/40 | 本科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学前教育B2304班 | 倪佳瑶 | 7/41 | 本科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学前教育B2303班 | 王清秀 | 4/39 | 本科 |
若对以上推荐人员有异议,可在工作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教育学院评审小组(学院320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11月1日--11月7日
监督电话: 史雪飞 : 18720900810
邱仁根 : 13607991265
中共南昌职业大学教育学院委员会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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